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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

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20

(一)住院医疗费联网即时结算范围
1. 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者(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 因疾病治疗需要转院者(需提供转院证明);
3. 异地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救者。
(二)报销政策
符合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联网即时结算的参保病人,在四川省内跨市州就医结算时,按照参保所在地医保政策报销(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医保局)。
(三)注意事项
1.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联网结算必须符合一地就医登记备案管理要求;
2. 报销支付标准按参保所在地政策执行,详细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社)保局;
3. 参保身份及待遇以社保卡读取信息为准;
4. 已办理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不受申请选择医院的限制;
5. 入院前三天门诊阳性检查费、门诊抢救无效死亡费用,异地就医结算不支付,需全额垫支到参保地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