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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收费标准及缴费指南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21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伦理审查收费标准及缴费指南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2005)、《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凡将在医院进行的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在该项目获得有关部门立项审批后临床执行前,均需经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在获取正式批件后,方可执行。根据相关规定,伦理审查可收取相应审查费用,伦理委员会应公开审查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参照其他医院做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1. 伦理审查

评审项目类别

收费金额

药物试验、医疗器械试验

5300

重审或需要会议审查的方案修改

2120

适合快速审查的项目

2120

横向科研课题

1060

纵向科研课题

免费

备注:

  • 以上费用为税前金额。

  • 伦理委员会一般情况下不接受会前5个工作日内的申请。特殊情况下接受会前5-3个工作日的紧急申请,并收取规定费用2倍的加急审查费;特别紧急情况接受会前2-1个工作日内的申请,须经主任委员签字批准,并收取规定费用5倍的加急审查费;伦理审查会当天才提出申请,须参会的伦理委员会委员全体同意,并收取规定费用10倍的加急审查费。

2. 伦理档案管理

以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为参与/参加单位的药物/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将对项目设立伦理档案,收取伦理档案管理费用200.00元,包括管理该项的伦理审查批件、研究方案的修订、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上报、年度跟踪审查、结题等。

二、缴费指南

1. 请在递交伦理审查材料前,及时办理缴费手续,若因到账延迟导致审查时间推后,请自行负责。

2. 伦理审查费由医院财务科统一收取,交款方式有现金、支票、汇款和转账,缴费时须注明伦理审查费。

3. 缴费流程:①转账汇款并取得银行凭证;②代理人持银行转账凭证及单位委托函至医院财务科开具发票。

4. 汇款账号

开户名: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开户行:工行白马寺支行

账号:44020037090264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