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 -> 专项工作 -> 正文
专项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第1期)药品管理专题调研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28


2018年6月20日上午11:00,纪委书记余阳燊带队到药剂科开展药品管理专题调研,纪检监察室赵莎平、审计科贺杨扬、马敏参加了此次调研。

会议就临时采购药品整改、供应商管理、药品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项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17年大型医院巡查以来,药品临时采购量大约较往年减少了90%;

2.药品临时采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明确审批流程为用药科室主任申请→药剂科主任审批→医务科审批→分管院长审批;

3.目前,医院药品供应商大约为30家。药剂科药品采购人员、库房组长及药剂科两名保管员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5.药剂科对药品使用排名前十名的,严格按照医院临床用药预警管理制度执行;

6.药剂科没有权限查询医生开药数据,只能查询药品总使用量;药剂科也不为临床科室查询药品使用数据,科室如需查询,须按OA上的数据查询申请流程到信息网络中心查询;

7.药剂科的药品采购人员及班组长严格按规定实行一年轮岗。

会上,药剂科陈主任对医院的约谈制度予以肯定,认为约谈制度对临床具有较大警醒作用,经过约谈提醒,相关苗头性问题有所改善;近几年医院药占比一直控制在28%左右,在市属医院中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纪检监察室、审计科抽查了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审批单及临时采购记录,建议药剂科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将对供应商的评分作为对供应商管理的一种手段;建立药品临时采购档案卷宗(含临时采购登记表和审批表)。

最后,余阳燊书记对医院药品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1.药剂科严格按制度规定,每三个月统计临时采购药品的次数、用量、金额,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并抄送医院纪检监察室;

2.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并论证科室药品采购计划,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给予采购计划支撑;

3.加强对医院用药的动态、异常分析,及时报告分管院长、院长和纪检监察室;

4.加强药剂科自身的廉政建设,加强对药商的监管,正确处理和药商的关系,对科室重要岗位人员做好提醒,确保药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