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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29

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构包括 基本指标和 特色指标两大部分。

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七大项、37个子项、119个小项,分值为100分。其中,9大项测评项目简称为“八大环境一项活动,外加特色指标”,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