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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专项治理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27

 

为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医院基层延伸,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大学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大委发〔2017〕7号)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就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党委、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为指引,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按照注重惩防衔接,健全制度机制,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治腐预腐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各项党组织主体作用,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坚决治理各类“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成效,持续增强社会、职工及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内容

(一)医(师)德医(师)风方面

重点治理: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教育部“红七条”的行为,学术造假行为, 医生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在入党、评优评先、考试、节假日、生日婚庆等过程中暗示他人送礼、收受他人礼金行为,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敷衍病人,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敷衍等有违医(师)德医(师)风方面的问题。

(二) 依法依规治院方面

重点治理:招投标不透明、招标书故意设置漏洞、招标操作程序不规范、基本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程序缺乏相应审批程序、 监管不到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医院利益行为,无预算采购物 资、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采购、个别人员“吃回扣”,对外签署合同有明显漏洞而纠正不力,招聘、招生存在权力寻租、钱权交易等违规行为,重大财务开支、经费使用、奖惩事项、职称评审、学生入党等党务、政务不公开、不规范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和医院规章制度特别是 “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行为,没有获得授权擅自开展工作造成医院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 纪律遵守方面

重点治理:虚报冒领行为,利用部门资金资产为小集体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采用虚假身份证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违规占用国有资产行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行为,“搭车”报销私人费用行为,违规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将医院资产私下出租出借损害医院利益行为,乱发津补贴行为,私设“小金库”行 为,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违反规定行为,违反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等有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行为,招聘、招生中的虚假宣传行为,长期脱岗、上班网购、推销、迟到早退行为,管理松懈、行政效能低、资源利用率低问题,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行为,对待职工态度生冷、作风粗暴服务意识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四)正风肃纪方面

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行为,违反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行为,违反市委市政府十项实施办法行为,违反教育部七项规定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差旅活动、办公用房等规定行为,结交朋友违 反生活纪律行为规定、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的行为等。

三、工作措施及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从2017年6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一) 动员部署(6月下旬)

医院召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推进专项治理进行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召开班子及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医院“微腐败”治理工作。对照治理内容的四个方面,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既要查找领导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又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根据工作分工,明确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领域的监管责任,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召开本支部、科室全体职工专题会,学习学校、医院关于“微腐败”专项治理相关文件和办法,明确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和整治内容。结合文件精神,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体职工全面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整改纠正,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各科室“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经党支部审查后于7月3日前报院纪检监察室。

(三)整改落实(7月上旬至9月下旬)

根据“微腐败”问题清单,医院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召开“微腐败”治理专题整改工作会,接受校领导的督促检查。

(四)重点检查(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医院纪检监察室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及建章立制情况等,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及个人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案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医院“微腐败”自查情况、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于7月5日前报学校纪委。

 (五)建章立制(9月上旬至12月上旬)

医院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纠建并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标本兼治。要进一步完善医院党务、院(处)务公开等各项公开制度,推进各项公开信息化建设,拓宽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监督渠道。院纪委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搞半公开、不公开或假公开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重要项目实行廉政提示函、专项廉政承诺书制度、廉政跟踪回访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注重对过程管控的制度建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形成一整套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权力运行留有痕迹、可追查责任,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各科室修改和完善的制度及“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党支部审查后于12月1日前交医院纪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与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医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孟晖、院长杨德华为组长的“微腐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全体院领导组成,负责全院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协调推动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书记、各行政科室负责人负责所辖区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医院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联系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抓好落实。各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党支部、部科室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三)搞好统筹结合

把专项治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相统筹,把正风肃纪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严肃处理,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给政策、给出路,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 加强督导考核

要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整改纠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整改方案、制度修改完善、工作总结等情况,特别是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较少的部门,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同时,把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

 

中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