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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药事质控分中心

关于开展2022年药事质控合理用药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5/16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工作方案》(川卫函〔2020〕304号)、《成都市药事管理控制中心现场指导工作方案》及成都市药事质控中心日常监管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评估方式

全面自评与现场评估

三、评估内容

具体评估指标和标准见附件1《四川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四、评估时间

(一)全面自评

请各医疗机构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对2021年全年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自评,并于610日前将自评表(附件1)和自评报告(附件2),以盖章电子版形式报送指定邮箱。

(二)现场评估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院等级

现场评估时间

1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二级

5月

2

人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层

6月

3

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层

6月

4

黄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层

7月

5

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

二级

7月

6

成都市骨伤医院

二级

8月

7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三级

8

8

成都市西区医院

三级

9月

9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三级

9

10

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

三级

10

五、联系方式

成都市金牛区药事质控分中心邮箱:jnqyszk@126.com

电话:(02886432423

附件:1、四川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表)

    2、自评报告模板

 

 

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