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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0/19

一、污染防治信息表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每年初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无废四川)申报本单位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时,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及时核对转移数量。

3.严格按照经营范围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

4.收集人员做好防护,按照规范进行消毒。

5.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按照制度管理医疗废物。


三、应急处理办法
  1.当发生固体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时,发现事故的清洁工和医院的其他工作人员须马上向医院感染部、后勤保障部(下班时间向院总值班(13608045417))报告。医院感染部、后勤保障部或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同时向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区环境局报告)。
  2.后勤保障部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医院感染部、后勤保障部、保卫部和相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隔离、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医院感染部指导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置,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所使用工具也应消毒。
  4.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5.医务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病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6.处理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7.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一旦发现,招聘人员马上解聘,本院员工待岗。情节严重及引起严重后果的必须依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