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液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比选人,拟对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液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编号:CDFY-HCT2021002
二、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液氧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比选项目简介: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需购液氧等医用气体。
本项目共2个包,情况如下(采购清单):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 |
产品参数要求 |
1 |
医用液氧供应及液氧站、负压站租赁 |
1400元/m3 |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第二部,纯度≥99.5%, |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气瓶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 |
产品参数要求 |
2 |
1 |
胚胎气 |
40L |
瓶 |
950.00 |
产品比例:O2:5%,CO2:6.4%-6.6%,N2bal |
2 |
一氧化氮 |
8L |
瓶 |
850.00 |
产品比例:NO:1000ppm,N2bal |
3 |
纯乙炔 |
40L |
瓶 |
750.00 |
产品比例:≥99.8% |
4 |
二氧化碳 |
40L |
瓶 |
60.00 |
产品比例:≥99.5% |
5 |
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60.00 |
产品比例:≥99.9% |
6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450.00 |
产品比例:≥99.99% |
7 |
超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480.00 |
产品比例:≥99.999% |
8 |
小医用氧 |
10L |
瓶 |
15.00 |
产品比例:GB/T8982-2009和《中国药典》2015版第二部,纯度≥99.5% |
9 |
医用氧 |
40L |
瓶 |
36.00 |
产品比例:GB/T8982-2009和《中国药典》2015版第二部,纯度≥99.5% |
10 |
笑气 |
40L |
瓶 |
1200.00 |
产品比例:≥99.99% |
11 |
高纯氮 |
40L |
瓶 |
180.00 |
产品比例:≥99.999% |
12 |
纯氩 |
40L |
瓶 |
80.00 |
产品比例:GB/T4842-2017,纯度≥99.99% |
14 |
混合气 |
40L |
瓶 |
260.00 |
产品比例:10% CO2,10%H2,80%N2 |
15 |
CO2/Ar混合气 |
40L |
瓶 |
240.00 |
产品比例:CO2:1%-40%,Arbal (误差0.1%) 按科室使用需求定 |
16 |
O2/N2混合气 |
40L |
瓶 |
180.00 |
产品比例:O2:1%-30%,N2bal (误差0.1%)按使用需求定制 |
17 |
二元混合气 |
40L |
瓶 |
240.00 |
产品比例:按使用需求定制 |
18 |
三元混合气 |
40L |
瓶 |
280.00 |
产品比例:按使用需求定制 |
19 |
空气 |
8L |
瓶 |
100.00 |
产品比例:压缩空气,氧浓度21% |
20 |
液氮 |
L |
散装 |
6.00 |
纯度≥99.99%、 |
21 |
纯氮 |
40L |
瓶 |
50.00 |
产品比例:≥99.99% |
注:1. 同一包号内的产品需同时满足供应条件,不得漏项;
2. 投报多包时,比选申请文件分包制作。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提出的专业条件:
7.1须提供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纳入药品管理的医用气体适用);
7.2提供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7.3提供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7.4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5提供质监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7.6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 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4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购科(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82号 行政楼五楼516室)获取。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请提供电子邮箱免费索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后,资格不能转让。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2、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以上证件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以上证书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开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开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评审室(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82号 行政楼五楼517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cdfy120.cdu.edu.cn)、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二段8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643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