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2016年至2017年度印刷服务供应商采取院内比选方式确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选择2016年至2017年度印刷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FY-QT2016016 三、比选产品明细: (详见报价单) 四、供货有效期: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五、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此报价为全包价:包送货、换货及税费等费用)。 六、参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订货后3天内需将货品送到我院指定地点; 4、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许可证”资质; 5、具有为三甲医院提供印刷服务的经验; 6、自愿为贵方提供包括不定期免费接送、修切财务凭证等全方位服务。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工作时间)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报名,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4、有效的印刷许可证; 5、企业法人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各项审核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14日下午2:30,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院内采购评审室。 九、比选文件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编写、装订比选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文件的评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件附件一)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件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许可证”; 7、类似业绩一览表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提供印刷服务的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8、比选函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上述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9、产品报价单:报价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四)。 报名单位在2016年9月14日下午2:3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交医院采供科李老师处。 十、比选及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1、如评审时只有一家或者两家,而不足三家供应商递交了参选文件,也将如期进行评审。评审将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院内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实行两次报价。 2、 在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产品质量相似、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中选供应商)。中选供应商需提供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方可与我院签订供应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该公告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cdfy120.com)和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发布,被确定的中选机构候选人将也将上述网站在公示3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后电话通知作为中选机构的第一名,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赵先生 王小姐 李先生电话: 028-86437232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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