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比选人诚邀符合条件的工程审计服务机构参加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16-2017年度零星工程审计服务机构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零星工程审计服务机构比选 二、项目编号:CDFY-QT2016014 三、项目要求: 3.1 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2 近三年投标人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其他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处理处罚(提供承诺函); 3.3 在接到委托人安排项目的电话通知后,确保在3小时内能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委托人办公场所在地。 四、参选资格条件: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工作时间)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报名,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查看原件,并审核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31日下午2:30,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院内采购评审室。 七、比选文件及其他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编写、装订比选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文件的评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件附件一)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件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13年至今)典型项目的造价咨询或审计或全过程控制管理业绩(合同协议书或结算审核报告); 8、提供近三年投标人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其他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处理处罚的承诺函; 10、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简历及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11、比选函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上述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2、报名机构介绍或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 1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四,需加盖公章、单独密封)。 报名单位在2016年8月31日下午2:3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交医院采供科李老师处。 14、参选机构需提供材料的样本供专家参考评选。 八、比选及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1、如评审时只有一家或者两家,而不足三家供应商递交了参选文件,也将如期进行评审。评审将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院内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2、 在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审计服务机构中通过综合评审选取满足医院需求的服务机构为中选单位。中选机构需提供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方可与我院签订合同。 九、其他事项: 该公告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cdfy120.com)和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发布,被确定的中选机构候选人将也将上述网站在公示3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后电话通知作为中选机构的第一名,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赵先生王小姐李先生电话: 028-86437232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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