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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袋式输液器供应商比选公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13

根据我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对我院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袋式输液器供应商采取院内比选方式确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选择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袋式输液器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FY-SB2016033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3.1.药液过滤器的过滤介质孔径≤5um;

3.2.药液过滤器滤除标称孔径以上微粒的滤除率不小于90%;

3.3.免费配置输液贴(一针一贴);

3.4.配针规格包含0.5、0.7等多种规格;

3.5.最高控制价:8.0元/根。

四、供货有效期: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根据情况可以续签一年。

五、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此报价为全包价:包送货、换货等)。

六、参选资格条件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 专业条件:

(1)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参选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3)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必须按医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货、送货,如遇紧急需求必须按医院要求及时配货、送货。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 9月 14 日至2016年 9月 2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工作时间)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报名,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查看原件,并审核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8日下午2:30,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院内采购评审室。

十、比选文件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编写、装订比选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文件的评价。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件附件三)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件附件四)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7、比选函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8、售后服务承诺;含配送承诺,格式自定;

(上述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9、供应省内三甲医院名单及近期供货发票(格式见附件二)。

10、报价单见附件一(单独密封)

报名单位在2016年9月28日下午2:3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一份交医院采供科李老师处。

十一、样品:

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提供参选样品供专家评比。

十二、 比选及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1、如评审时只有一家或者两家,而不足三家供应商递交了参选文件,也将如期进行评审。评审将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院内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根据情况可要求参选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

2、 在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产品质量相似、能够满足我院采购条件、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中选供应商)。中选供应商需提供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方可与我院签订供应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该公告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cdfy120.com)和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发布,被确定的中选机构候选人将也将上述网站在公示3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后电话通知作为中选机构的第一名,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赵先生  王小姐   李先生         电话: 028-86437232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