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 -> 采购 -> 正文
采购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可重复使用电刀笔供应商比选公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24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拟对我院可重复使用电刀笔供应商采取院内比选方式确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可重复使用电刀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FY-SB201604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 可兼容多种品牌电刀

2. 可高温高压消毒

3. 可重复使用

4. 连线电缆长度大于等于4米

四、控制预算:小于1000元/把。

五、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含送货、换货、税费等费用)。

六、参选资格条件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及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 专业条件:

(1)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参选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3)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必须按医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货、送货,如遇紧急需求必须按医院要求及时配货、送货。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工作时间)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报名,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查看原件,并审核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9日下午2:30,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院内采购评审室。

九、比选文件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编写、装订比选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文件的评价。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件附件一)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件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7、制造商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三)

8、检察机关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及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技术指标、配置及要求响应偏离表

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四)

11、比选函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近期供货发票(格式见附件六)。

(上述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七。

报名单位在2016年11月9日下午2:3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一份交医院采供科李老师处。

十一、 比选及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如评审时只有一家或者两家,而不足三家供应商递交了参选文件,也将如期进行评审。评审将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院内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见附件八)评审打分。在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十二、其他事项:

该公告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cdfy120.com)和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发布,被确定的中选机构候选人将也将上述网站在公示3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后电话通知作为中选机构的第一名,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赵先生  王小姐   李先生         电话: 028-86437232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