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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护理腕带及配套打印机供应商比选公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1/21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拟对我院护理腕带及配套打印机供应商采取院内比选方式确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护理腕带及配套打印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FY-XX2016007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及配置要求

序号

技术项目

技术要求

1.1

★腕带规格

同时具有成人、儿童、新生儿腕带;腕带具备多种颜色

1.2

腕带材质

硅胶材质或聚丙烯,柔软舒适、边缘不能锋利

1.3

★抗菌

抗菌、透气。

1.4

★腕带满足三防要求

要求防水、防酒精碘伏、防消毒液,需进行现场测试

1.5

皮肤致敏性

要求提供无致敏性数据,并可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的佐证

1.6

★打印内容

具有打印一维码、二维码、文字功能

1.7

打印机:操作人员友好设计

快捷的腕带加载;

即时介质校正,不会浪费介质,也无需任何人工设置调整;

腕带介质余量不足/用完指示灯

1.8

★打印方式

打印方式具有热敏、热转印多种选择,至少提供热敏打印

1.9

打印机:内存/闪存容量

16MB内存/8MB闪存及以上配置

10

打印机:通信端口

标配USB和串口(无需其它附件)

1.11

打印机:打印指令支持

兼容Unicode,支持多语言打印;

支持XML语言,可从各类信息系统进行XML通信

1.13

★扫描期限

大于等于14天

1.15

★腕带异味

无异味

1.16

佩戴整体效果

简洁美观

(二)商务要求:

2.1.本次采购测试招标,根据医院相关科室临床护理部门使用需求,要求参选腕带供应商需无偿提供3台腕带测试打印机用于医院相关护士站使用。并且每个护士站配备使用量满足1周需求的腕带,用于医院现场的测试使用。如果最终参选测试供应商胜出,在跟医院签订腕带供货协议之后,需要无偿提供5台腕带打印机供院方使用,并在本院使用打印识别腕带期间,一直免费根据医院需要提供配套条码腕带打印机,并终身免费上门维护保养,保证打印识别腕带的正常使用。医院按照腕带的实际使用量,按量结算使用费用。

2.2.参选测试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的腕带耗材分项报价表(分成人、青少年和婴幼儿以及黏贴式或是腕扣式)。包含腕带种类和单根腕带的打印成本,以作为院方最终必选产品性价比的依据。价格不是比选的主要决定因素。

2.3.医院将定期组织对最终中标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90%,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三)售后服务:

3.1.参选测试最终供应商,需要针对腕带的使用和打印机方式,针对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部门给予人员的培训和教导。对于所提供的所有硬件产品,确保日常的维护,并准备一台备机,以应对特殊情况的出现。硬件维护响应的时间要求2小时以内。

3.2.参与测试最终胜出供应商,每次给医院提供的腕带储备不得少于日常用量2个月的备货库存。以确保医院正常的腕带打印,避免缺货或是因为特殊情况使用量增大无法满足货源的情况。

3.3. 保证按照中标产品样品供货(医院有特殊需求的,需要修改的除外)。合同中途无理由更换产品,承诺保证产品质量,绝不以次充好,否则假一赔十,且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四、控制价:小于3.00元/条。

五、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含送货、换货、税费等费用)。

六、参选资格条件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及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 专业条件:

(1)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参选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3)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必须按医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货、送货,如遇紧急需求必须按医院要求及时配货、送货。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工作时间)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报名,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查看原件,并审核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7日下午2:30,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院内采购评审室。

九、比选文件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编写、装订比选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文件的评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7、制造商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三)

8、检察机关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及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技术指标、配置及要求响应偏离表

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四)

11、比选函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近期供货发票(格式见附件六)。

(上述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七。

报名单位在2016年12月7日下午2:3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一份交医院采供科李老师处。

十一、比选及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报名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必须等于或大于三家,评审方可正常进行。评审将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院内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中选供应商以下列原则确定:

1. “综合评分明细表”(附件八)得分+“临床测试明细表”(附件九)得分之和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2. “综合评分明细表”分值权重为70%;“临床测试明细表”分值权重为30%;

3. 评审小组在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将进入临床测试;

4. 临床测试阶段,按照“临床测试明细表”由科室护理人员根据试用情况打分;

5. 综合评分明细表得分和临床测试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

十二、其他事项:

该公告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cdfy120.com)和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发布,被确定的中选机构候选人将也将上述网站在公示3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后电话通知作为中选机构的第一名,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赵先生王小姐李先生电话: 028-86437232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