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拟对我院护理腕带及配套打印机供应商采取院内比选方式确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护理腕带及配套打印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DFY-XX2016007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及配置要求 序号 | 技术项目 | 技术要求 | 1.1 | ★腕带规格 | 同时具有成人、儿童、新生儿腕带;腕带具备多种颜色 | 1.2 | 腕带材质 | 硅胶材质或聚丙烯,柔软舒适、边缘不能锋利 | 1.3 | ★抗菌 | 抗菌、透气。 | 1.4 | ★腕带满足三防要求 | 要求防水、防酒精碘伏、防消毒液,需进行现场测试 | 1.5 | 皮肤致敏性 | 要求提供无致敏性数据,并可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的佐证 | 1.6 | ★打印内容 | 具有打印一维码、二维码、文字功能 | 1.7 | 打印机:操作人员友好设计 | 快捷的腕带加载; 即时介质校正,不会浪费介质,也无需任何人工设置调整; 腕带介质余量不足/用完指示灯 | 1.8 | ★打印方式 | 打印方式具有热敏、热转印多种选择,至少提供热敏打印 | 1.9 | 打印机:内存/闪存容量 | 16MB内存/8MB闪存及以上配置 | 10 | 打印机:通信端口 | 标配USB和串口(无需其它附件) | 1.11 | 打印机:打印指令支持 | 兼容Unicode,支持多语言打印; 支持XML语言,可从各类信息系统进行XML通信 | 1.13 | ★扫描期限 | 大于等于14天 | 1.15 | ★腕带异味 | 无异味 | 1.16 | 佩戴整体效果 | 简洁美观 |
(二)商务要求: 2.1.本次采购测试招标,根据医院相关科室临床护理部门使用需求,要求参选腕带供应商需无偿提供3台腕带测试打印机用于医院相关护士站使用。并且每个护士站配备使用量满足1周需求的腕带,用于医院现场的测试使用。如果最终参选测试供应商胜出,在跟医院签订腕带供货协议之后,需要无偿提供5台腕带打印机供院方使用,并在本院使用打印识别腕带期间,一直免费根据医院需要提供配套条码腕带打印机,并终身免费上门维护保养,保证打印识别腕带的正常使用。医院按照腕带的实际使用量,按量结算使用费用。 2.2.参选测试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的腕带耗材分项报价表(分成人、青少年和婴幼儿以及黏贴式或是腕扣式)。包含腕带种类和单根腕带的打印成本,以作为院方最终必选产品性价比的依据。价格不是比选的主要决定因素。 2.3.医院将定期组织对最终中标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90%,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三)售后服务: 3.1.参选测试最终供应商,需要针对腕带的使用和打印机方式,针对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部门给予人员的培训和教导。对于所提供的所有硬件产品,确保日常的维护,并准备一台备机,以应对特殊情况的出现。硬件维护响应的时间要求2小时以内。 3.2.参与测试最终胜出供应商,每次给医院提供的腕带储备不得少于日常用量2个月的备货库存。以确保医院正常的腕带打印,避免缺货或是因为特殊情况使用量增大无法满足货源的情况。 3.3. 保证按照中标产品样品供货(医院有特殊需求的,需要修改的除外)。合同中途无理由更换产品,承诺保证产品质量,绝不以次充好,否则假一赔十,且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四、控制价:小于3.00元/条。 五、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含送货、换货、税费等费用)。 六、参选资格条件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及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 专业条件: (1)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参选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3)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必须按医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货、送货,如遇紧急需求必须按医院要求及时配货、送货。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工作时间)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报名,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查看原件,并审核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7日下午2:30,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院内采购评审室。 九、比选文件要求:报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编写、装订比选文件,否则将影响对文件的评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7、制造商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三) 8、检察机关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人及现任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技术指标、配置及要求响应偏离表 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四) 11、比选函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近期供货发票(格式见附件六)。 (上述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七。 报名单位在2016年12月7日下午2:3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一份交医院采供科李老师处。 十一、比选及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报名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必须等于或大于三家,评审方可正常进行。评审将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院内专家库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中选供应商以下列原则确定: 1. “综合评分明细表”(附件八)得分+“临床测试明细表”(附件九)得分之和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2. “综合评分明细表”分值权重为70%;“临床测试明细表”分值权重为30%; 3. 评审小组在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将进入临床测试; 4. 临床测试阶段,按照“临床测试明细表”由科室护理人员根据试用情况打分; 5. 综合评分明细表得分和临床测试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 十二、其他事项: 该公告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cdfy120.com)和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发布,被确定的中选机构候选人将也将上述网站在公示3日(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后电话通知作为中选机构的第一名,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赵先生王小姐李先生电话: 028-86437232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采供科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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