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让更多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服务于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简介及主要职能概况详见官网https://cdfy120.cdu.edu.cn/。
主办单位: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成都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研究生共计47人。
本次各单位考核招聘用编数已征得市委编办的同意,计入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招用编额度内。
三、招聘方式及时间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对符合医院要求的学生签定用人协议,待毕业后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后,再正式办理报到手续。
(一)公告发布: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将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都市卫健委官网、四川大学招生就业网以及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时间暂定:11月13日-11月24日(挂网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他院校学生则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按照公告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我院取得联系。报名学生均须按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要求,提交简历及个人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等)。
现场报名时间暂定:11月21日,网络报名时间暂定:11月16日-22日
(三)资格审查:应聘学生向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还未获得相应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者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补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组织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组织进行,面试采取当场提问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生自我介绍、专业题、专家提问等。面试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修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专业知识及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内容,面试总分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面试合格。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合格后,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负责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面试及体检合格后,考核按《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自行组织进行。考核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经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大学人事处官网、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确定)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28-86430096;邮箱:42651792@qq.com。
监督举报: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8-86432008。
五、办理手续
(一)对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送成都大学审核后,报送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会下达《关于同意聘用××等×名同志为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
(三)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与之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凭《复函》向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协议时应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四)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未经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六、其他
经考核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外,必须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服务满5年及以上,确因工作需要,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方予以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本方案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