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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化医改 公立医院将实行院长聘任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18

原文链接:http://neijiang.scol.com.cn/sdxwtt/201607/55579230.html

今后我省公立医院将实行院长聘任制,未完成任期目标的,不得连任。这是记者从近日我省印发的《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得知的。

《方案》提出包括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力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等在内的八大改革重点任务。通过改革,我省将走出一条西部欠发达省医药卫生改革发展之路,目前《方案》已全面启动实施,2020年前,将全面实现各项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深化大型医院专项巡查

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方案》的重点。

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述职制度,未完成任期目标的不得连任。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深化大型医院专项巡查,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方案》规定,今后我省将完善可持续补偿机制,巩固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各级财政足额落实专项补助资金,严禁以县级公立医院的资产抵债或抵押借款。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通过财政投入予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解决,建立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三合一”机制。

完善药品保障机制。健全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采购新机制,探索对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省级集中分类采购,对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和二类疫苗实行省级挂网阳光采购,形成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机制,切实降低虚高价格。

贫困县县级医院将达到二级水平

建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财政代缴

“十三五”期间,财政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全额代缴。

为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今后我省还将健全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为贫困地区慢性疾病患者精准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避免或减轻慢性疾病拖累家庭发展。

今后我省将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推进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贫困县县级医院将达到二级水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实行三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二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省、市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分别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连续不少于6个月;晋升正高级职称前,须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连续不少于3个月。

要建立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机制。今后我省将每年为贫困地区免费培养医学本科毕业生200名、医学专科毕业生800名,并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2017年基本补足配齐基层医疗单位空岗人员。2020年贫困地区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贫困地区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乡聘村用”覆盖90%以上地区,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组织贫困县医生到对口支援城市二甲以上医院免费进修。贫困县二甲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范围。

减少审批鼓励社会办医

建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我省积极鼓励社会办医。

《方案》放宽了社会办医的准入规范审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取消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鼓励举办二级以上口腔、眼科、儿科、妇产科、中医、康复、老年病、护理院、临终关怀等专科医院和第三方医学检查检验机构。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诚信服务等考核和管理评价标准。2018年实行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违规失信者采取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方案》同时规定,要保障医师法定工作时间外开展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多点执业收入与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合理分成制度。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医师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视为对口支援经历。

链接:改革时间表

2016年

所有市(州)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四同步”改革,完成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实现医保定点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将住院人数或住院费用占比前10位的病种优先纳入支付。

2017年

60%的市级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标准,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82%,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

市(州)城市公立医院,中央在川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直属公立医院,军队和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基本完成“四同步”改革,基本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优化社会办医审批程序,开展申办医疗机构审批一站式服务试点,社会办医床位数和住院服务量占总量的25%。

医保定点医院50%以上的住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衔接政策。

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和城乡居民的签约服务,完善落实支持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出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办法,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加强医师、护士服务行为监管。

开展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中医医院开展分级诊疗。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

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和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给予减免,力争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

2018年

50%的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85%。

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社会办医床位数和住院服务量占总量的30%。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健全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功能定位,推动慢性病患者在基层治疗和康复。

推开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推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健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医师定期考核、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

中医双向转诊机制基本建成。取消对社会办中医的限制。各级中医医院中药药品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50%,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20%。

88个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重点县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二级医院;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力争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十万分之三十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2‰以下,基本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刘宏顺)